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激励和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内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组织好此次评审工作,成立了由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省轻工行管办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
二、各市州经委(省直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作品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三、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依据《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见附件1)进行,有关申报要求及程序可登陆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hnjmw.gov.cn)和省工艺美术协会网站(http://www.haca.com.cn)浏览下载。
四、各市州经委(省直有关单位)务必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工艺美术协会(长沙市五一大道549号联合商厦4楼省工艺美术协会),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职称、荣誉称号等资质证书;国内外获奖证明;代表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
3、近年内的实物作品(主要由本人设计或制作)不多于3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还本人)。
4、各市州经委(省直有关单位)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应提供推荐者名单、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及推荐意见。
五、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省经信委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崔国强 0731-82213963
郭 凤 0731-82212962(FAX)
省工艺美术协会 许 玲 0731-84442168
罗 嘉 0731-8443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