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激励和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将在今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为了组织好本届省大师评审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省轻工行管办共同组成了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协原主席、省工艺美术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克英任领导小组顾问,省经信委主任谢超英任组长,省经信委副主任卓群、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副主任、省工艺美术协会理事长戴兆林任副组长。
近日,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布置评授工作。会议由卓群同志主持,谢超英同志就开展省大师评审工作的目的与意义作了讲话,戴兆林同志回顾总结了2007年组织的第二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授工作的有关情况,就《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讨论稿)》作了具体说明,并提出了第三届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杨士雅、省文化厅副厅长孟庆善、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余跃、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崔国强、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贺金生、省监察厅办公室主任曾凯文、省轻工行管办副主任蔡梅春,以及省经信委、省工艺美术协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是由省政府授予本省有高超技艺和突出业绩的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人员的一种最高荣誉称号。开展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对进一步增强我省工艺美术行业优秀专业技艺人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稳定和扩大人才队伍,弘扬湖湘文化,推动湖南工艺美术产业的繁荣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全力支持本届省大师评授工作,确保评授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讨论修订了《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并对评审工作的组织安排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会议确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审办),由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处长崔国强任主任,产业政策处和省工艺美术协会的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全面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省工艺美术协会负责办理相关具体事务。
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召开,宣告我省第三届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正式启动。省经信委已于4月26日下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省内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或技艺创作的专业人员,可以按照“通知”中的有关申报要求及程序,到当地经委联系办理申报手续。各市州经委及省直有关单位,须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工艺美术协会。
有关申报要求及程序可登陆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hnjmw.gov.cn/)和省工艺美术协会网站(http://www.haca.com.cn)的“通知公告栏”(点击蓝色字体可直接进入)浏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