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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经信产业[2013]169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继承、保护和发展传统工艺美术事业,激励和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1]29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于今年内继续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组织好此次评审工作,成立由省经信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省轻工行管办省城镇集体工业联社、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此次评审工作。
    二、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依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见附件1)进行,有关申报要求及程序可登陆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hnjmw.gov.cn)和省工艺美术协会网站(http://www.haca.com.cn)浏览下载。
    三、申报人员材料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工艺美术协会,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1、《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2、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职称、荣誉称号等资质证书;国内外获奖证明;代表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
3、近年内的实物作品(主要由本人设计或制作)不少于3件(套)(评审工作结束后退还本人);
4、各市州经信委(省直有关单位)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应包括推荐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简历、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及推荐意见。
    四、各市州经信委和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认真组织申报,积极宣传发动,对申报材料及作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五、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郭凤,0731-88955370;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省工艺美术协会:许玲,0731-84442168;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5楼2502室。

附件:(直接点击下载)
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
文件类型: .doc

469cac363ae0c14884851849d3e05cf6.doc (31.00 KB)


第四届湖南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申报表
文件类型: .doc c7d0048d95e435e3fde08b68397e5c6c.doc (99.50 KB)
 
                               二O一三年四月八日
 

 

来源:湖南省工艺美术协会  时间:2013-04-29 20:03:49